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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举报指南

日期:2023-12-21 点击数: 来源: 纪检监察室 作者: 辛晓羽 编辑: 喻登先

信访举报指南

 

一、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范围

(一)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

(二)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

(三)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二、不予受理范围

(一)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二)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三)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三、办理原则

根据被检举控告人的职务和举报内容,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纪依法办理举报件。

四、检举控告人的义务

(一)检举控告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

(二)检举控告的内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借检举、控告诬告陷害他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举报方式

(一)来信请寄: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3号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办公楼806室 邮编:530222

(二)来访请到: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3号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办公楼806室

(三)举报电话:(0771)12388

(四)自治区纪委监委举报网址:http://guangxi.12388.gov.cn/

六、注意事项

(一)请检举控告人留意纪检监察机关的受理范围(详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二)提倡署实名举报,署实名举报的,请详细填写联系方式,以便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反馈结果。

(三)请检举控告人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等要叙述明确,力求详尽。

 

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纪检监察室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