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个别考生来电反映的情况,为了保护广大考生的权益不被伤害,特作如下声明:
1、我院严禁招生工作人员在任何时间、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或家长收取与录取有关的任何费用。
2、我院没有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从事与招生录取工作相关的活动。
3、凡被我院正式录取的考生,在办理转专业时不收取任何费用。
4、在新生开学报到和正常上课期间,凡接到假冒我院教师以学生生病、交通事故等突发事由向家长索交费用的私人电话,请不要轻信,请打学院固定电话咨询或核实。
5、凡在招生录取和新生开学报到期间,以学院、教师或医院等名义向新生家长索要费用的,均不要轻信。
学院招生办电话:0771-4736166;学生工作处电话:0771-4736066;学院办公室电话:0771-4736466
特此声明。
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