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和自治区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有关整改要求,深入推进教育扶贫领域项目资金管理风险防控,促进全院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规范化,也为了更好地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解答老师们在认定和评选过程中遇到的难题,7月1日下午,我院学工处资助管理中心在自诚楼C301,开展2019年资助管理工作风险防范操作培训暨
2019年秋季贫困生认定专题会。参加会议的有学工处全体专兼职辅导员,会议由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梁志兰老师主持。
会上,资助管理工作风险防范操作培训方面,梁志兰明确了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整体流程,就资助管理工作七大方面存在的风险点逐一讲解:一是单位组织领导,二是制度建设,三是政策宣传,四是资助申请,五是评审公示,六是资金发放,七是档案管理,八是投诉反馈。随后讲明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防范措施,希望各年级各班级在做资助工作时,注意防微杜渐,尽量少出差错,最好是“零差错”。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全面推进精准资助,确保资助政策有效落实,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3号)文件精神,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二是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三是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四是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梁志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给出了:特别困难、突发事件特殊困难和比较困难三档标准;贫困生认定工作中的疑问,梁志兰举例了一些常见的案例。
学工处黄学政处长指出:充分发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的作用,原则上在推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政府或社会的资助时,要以认定情况为基础,从中选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资助。学校应在重点、优先资助“特别困难”等级学生的基础上,按照资助项目和名额,参考学生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程序中评估的情况遴选资助对象并给予资助。
各年级各班级要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要求学生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并及时告知家庭经济变化情况。如发现有恶意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况,一经核实,学院将及时取消学生的认定资格和已获得的相关资助,并追回资助资金。
此次资助管理工作风险防范操作培训暨2019年秋季贫困生认定专题会让在场老师深刻认识到了国家对资助工作,对贫困生工作的重视,也有利于后期评定工作的顺利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