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桂教资助[2017]26 号文件精神,为了激励广大同学努力习,奋发向上,立志成才,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我院开展了 2016-2017 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选活动。经过个人自荐、班级审核、年级推荐、学工处资助办审批、办公会评议层层筛选,现决定推选出国家奖学金候选同学 13 名。具体如下:

全院师生如对以上十三位同学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信件、书面或者邮件于 10 月 12 日前实名反映至学院资助管理中心,我们将对举报人进行保密,不接受匿名举报,公示期后不再受理举报意见。
公示时间:2017 年 9 月 30 日-2017 年 10 月 12 日
公示电话:0771—4736857 邮箱:530603582@qq.com联 系 人:梁老师
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
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七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