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励志奖学金、区人民政府金、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填写要求
1.《国家励志奖学金/区人民政府金/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为一页,正反两面,双面打印,不得随意增加页数,不得修改格式。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
2.基本情况,学习情况,大学期间主要获奖情况,申请理由必须打印出来,签名必须亲手签名,日期为9月30日前。
3.表格中第一页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班级及学院有关部门填写。
4.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150-200 字左右,申请理由需打印,签名需要亲手签名。
5.表格中“班级评议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 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日期为10月10日。
6.表格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
上交材料要求
1.上交材料必须胶装成一本,有封面(浅粉色),有背面,材料按要求顺序排放。
2.纸质材料前四页摆放顺序为申请表、学生成绩单、贫困生认定表、及相关证明贫困的材料(助学金申请者若为新生或者专升本的同学可免交,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贫困生材料有就胶装,没有就不用放),其他奖状、证书(如四六级)复印件材料自行排序。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农行卡复印件(正反两面)放最后。
3.电子版材料要求:国家助学金不需要电子版,国家励志奖学金、区人民政府奖学金一个学生材料放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统一按“XXX年级XXX专业X班 姓名”命名,内容包括:申请表、个人近期生活照一张、个人近期一寸大头照一张、座右铭(20字以内),其他个人愿意上传的材料等。
4.成绩单需显示学生姓名、学号、专业班级、平均分,辅导员核对成绩单是否真实有效并签字确认。
5.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一式一份,参评后不予退还。
6.国家励志奖学金、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表只需电子版,无需放入学生个人材料电子文件夹,由辅导员填写后发送给年级主任,由年级主任统一汇总该年级名单上交资助管理中心。
7.纸质材料与电子版材料统一于10月10日前上交至年级主任处,由年级主任整理后,统一于10月14日中午前上交至资助管理中心。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2019-2020学年)(1)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2019-2020学年)(2)

国家助学金封面

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