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提交2025年学士学位证书补授申请的通知

日期:2025-11-07 点击数: 来源: 教务处 作者: 李笙瑜 编辑: 潘铧彬

各往届毕业生:

根据《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桂中医大赛教〔2025〕73号)文件规定,毕业时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的各往届毕业生,在学院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通过返校重修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的本科生具备以下条件者,可向学院提出申请补授学士学位证书:

(一)毕业时因必修课(不含实践教学类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未达到2.0,未获学位者,在最长学习年限内重修必修课,必修课(不含实践教学类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及以上,可申请补授予;

(二)受留校察看处分,且毕业时因必修课(不含实践教学类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未达到2.5,未获学位者,在最长学习年限内重修必修课,必修课(不含实践教学类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及以上,可申请补授予。

请需要补授学士学位证书者,请于2025年11月25日12:00前将《学士学位证书补发申请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提交至教务处学籍科(地址:赛教7楼711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4736366;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08:30-11:00),经学籍科进行登记,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学士学位证书补发申请。

特此通知。

附件: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补发申请表

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教务处

2025年11月7日